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天从广德县人民法院了解到,11月28日,广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,8名被告人涉嫌犯聚众斗殴罪、寻衅滋事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十个月不等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某、何某乙、彭某、沈某、何某、陈某、王某、吴某某持械聚众斗殴,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。被告人李某某、何某乙、彭某、沈某强拿硬要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、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,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被告人李某某、何某乙、彭某、沈某逞强斗狠、无事生非,单独或伙同多人在广德县境内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,扰乱公共秩序,应当认定为“恶势力”犯罪。
胡庆薇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