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多次从网上低价购入假币,再在日常消费时花出去。合肥市肥西县一男子因犯购买假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
经审理查明,2017年6月起,被告人李某利用QQ、微信等网络聊天工具,在网上多次联系他人购买假币,通过QQ、微信转账支付货款,卖家利用快递或物流将假币发至李某指定的地点,期间,李某共购买面值73080元假币,其中面值18000元假币卖家未发货,收到面值55080元假币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某多次购买伪造的货币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。被告人行为构成坦白,可对其从轻处罚,综上,涡阳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,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购买假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宣告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